首页 > 入户资讯 > 正文

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或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符合年龄条件,在广州市创业或就业的,可申请将户籍迁入广州市。

【办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来广州市创业或就业的人员,可申请将户籍迁入广州市:

(一)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年龄需在50周岁以下。

(二)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年龄需在40周岁以下。

(三)关于社保

1、以职称条件申报的,取得证书时所属单位为非广州市用人单位的,职称申报(报名)至评审(批准、认定)通过的时间段内在广州市须无缴纳社会保险费记录。

2、申请人的社会保险缴纳单位应与实际用工单位一致。按法律法规属于劳务派遣的除外。

3、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险种。

【办理时间】

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采用全流程网办、全时间段开放申报。

【办理方式】

广州市引进在职人才入户申报原则上实行全流程网办。申请人通过移动端或电脑端登录申办系统填报后提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还应进行现场审查。未按规定进行现场审查或经现场审查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

(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无法通过电子证照、数据共享等方式审查,对申报信息存疑,认为应现场审查的人员;

(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审核中发现的依法依规需要现场审查的其他人员。

猜你喜欢
发表评论

电子邮件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

评论信息
picture loss